每两年申报一次的无偿献血奉献奖
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
对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设立的
是国内对无偿献血者的最高荣誉和嘉奖
那么,关于申报的标准
您都了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于近期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统计报送工作。为做好我省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方法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且2018-2019年度至少在青海省西宁市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
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在青海省西宁市累计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青海省血液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您的献血记录自动报送给上级部门。
➱表彰数据申报以系统导出献血记录数据为准。
➱由于目前各地采供血机构信息尚未联网共享,有异地献血经历的献血者,若在青海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需要进行申报登记(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建议选择在常住地进行申报)。请于2020年3月30日至4月10日下午五点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献血证(带有外地献血记录的无偿献血证)及时到青海省血液中心(南山路建新巷8号<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旁>)一楼无偿献血办公室办理,以免错过统计报送时间。
➱如在其他省市有多次献血记录,并且达到申报条件的,请与当地采供血机构联系,确认是否自己的名字在申报名单,以防重复或漏报。
➱在3月14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献血者如发现有错漏或其他问题,请您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0971-8228258进行核实。如有逾期,本届将不再为其申报!!!
比如:献血者李先生2019年12月31日前在青海省西宁市献血量累计达18次,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是!他在外地也有5次献血记录,且李先生也想在青海省申报奖项,那么他只需及时到青海省血液中心补录外地献血量(带上带有外地献血记录的无偿献血证)即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
马上可以办理“荣誉证书”
距离拿奖还需要一段时间,请大家耐心等待
2018—2019年度符合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希望早点获奖,早点拿到“荣誉证书”,大家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想要申领“荣誉证书”,首先得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这是大前提。
根据《关于统计报送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2020年4月30日相关奖项的统计报送截止。青海省血液中心会在3月14日至3月27日对获得“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还将对拟申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修订、拟表彰公示、联合发文表彰、证书制作等等一系列程序,最后证书才会下发到各个省及地市。
文稿:余慧芳 责编:余慧芳 审核: 欧 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