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9日

青海省血液中心2023年度招聘临聘护士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2023年06月02日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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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血液中心

2023年度招聘临聘护士考试总成绩及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我中心2023年度招聘临聘护士面试实施方案,2023年62日我中心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招聘临聘护士统一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考试总成绩

进入“青海献血网—通知公告栏”查看,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62日至6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反映至中心纪检,匿名举报不予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0971—8290005

二、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2、如在体检环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中心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中心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采血护士须按原卫生部颁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并到中心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体检相关问题将通过手机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0971—8290012

附:青海省血液中心2023年度招聘临聘护士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血液中心

                              2023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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