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关于2014年普法工作总结及2015年依法治理 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2015年04月09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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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血〔2015〕3号
关于2014年普法工作总结及2015年依法治理
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中心“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规划,现将中心2014年普法工作总结和2015年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普法工作总结
  (一)组织参加全省第十一次普法考试。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参加全省第十一次普法统一考试的通知》精神,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考试。中心对本次考试高度重视,考前及时将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转发给各个科室,组织职工认真进行复习,并要求把考试的过程当成普法教育的再学习,积极做好应考准备。此次普法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青海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当日考试秩序井然,全体职工认真答题,独立完成了试卷。通过举行普法考试,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省血液中心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14年5月17日,中心根据省卫计委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根据文件精神,中心积极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全体职工专项学习等方式,向全中心职工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中心利用横幅、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在西门、大十字等人流密集的无偿献血点重点开展集中宣传,向无偿献血者及广大群众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无偿献血者及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初步的了解,增强社会公众的奉献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结合采供血工作落实《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一是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利用“6.14”世界献血日、血站开放月和“10.1”献血法颁布日、“法律进单位”等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利用电子屏幕、报纸、宣传橱窗、上街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规章制度、《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生法》、《血站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两个“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血液制品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和依法行政,推动中心输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15年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安排
  (一)完成“六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按照《青海省血液中心“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心党总支每年学法2次以上,并做好学法记录。二是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中心将举办消防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讲座,组织职工开展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考试活动。各科室要督促干部职工完成普法教材和《学法习题集》规定的内容,干部、职工每人每年至少完成2篇学法笔记。
  (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中心输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以普法教材为重点开展学法活动。中心将以“六五”普法规定普法教材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活动。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青海省地方法律汇编》和配套的《学法习题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职业医生法》、《血站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两个“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血液制品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按照卫生厅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卫生厅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并利用“6.14”世界献血日、血站开放月和“10.1”献血法颁布日等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利用电子屏幕、报纸、宣传橱窗、上街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每年向省卫生厅法监局上报普法宣传信息4篇。
   (五)认真组织年度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考试活动。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完成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六)认真开展自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纲要、《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及提出的“平安单位建设”具体要求,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并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结合“三好一满意”服务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完成中心“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
青海省血液中心
2015年4月9日 
阅读: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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