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健康适龄无不适即可献血

2017年09月04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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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是生命的源泉,输血是现代医疗临床治病救命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临床用血得不到充足的供给,就会影响正常的医疗救治和社会秩序,甚至影响社会和谐及献血和输血安全。在人造血液还不能完全满足用血需要的情况下,医疗临床所需要的血液和血液成份仍需健康适龄者捐献。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输血是现代医疗临床治病救命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临床用血得不到充足的供给,就会影响正常的医疗救治和社会秩序,甚至影响社会和谐及献血和输血安全。在人造血液还不能完全满足用血需要的情况下,医疗临床所需要的血液和血液成份仍需健康适龄者捐献。 

  每当谈到献血,总是有些人有会问:献血会不会伤身体呀?献血后需要进补吗?献血后吃些什么补品好啊?献血前要做哪些准备呀?我太瘦了、血少,他胖、让他多献一点;我都四十多岁,年龄大了,让那些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和士兵们去献吧。哪些人不适合献血?等等。其实献血是一件十分平常而简单的事,对于健康适龄者而言,可谓是“举手之劳”。凡年龄为18至55周岁,体重: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身体健康无不适即可献血。 

  人体内的血液总量占体重的8%左右,一个体重为50公斤者体内的总血量约为4000毫升,而这4000毫升血液平时只有70%左右参与血液循环,另外30%以战备预备队的形式储存于肝脾和皮下毛血管网中。正常情况下,人体内血液的再生能力特别强,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新陈代谢,吐故纳新、补充不足。一个人献血后,先是由水、无机盐和糖等以渗透的方式进入血管,形成血浆补充血容量;同时肝脏会加速合成蛋白质,并将合成的蛋白质释放入血以补充血浆蛋白的浓度;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份也会逐渐恢复,大约两周左右的时间就会将因献血所失去的各种血液成份补充到原有水平。实践已充分证明,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者,睡好觉、吃饱饭、本人自愿、一次捐献300或400毫升全血或血液成份,不会影响自己身体的正常生理功能,更不会影响健康,也不需要特殊进补,年轻或身体偏瘦者可以献血为由改善一下伙食、解解馋,但吃饱即可、不要暴饮暴食,更不要饮酒。科研结果和临床表现提示:适当献血可以降低血液的粘稠度,促进新陈代谢;定期献血可以使人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收到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疾病的效果。因此,四十多岁的健康人,特别是闭经后的健康女性应该坚持定期献血,定期献出体内总血量10%的全血。从生理学、社会学和无偿献血活动可持续发展角度讲,健康适龄的中年人应该成为献血的主力,进行满间隔期、满最大限度的定期献血;而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士兵则要尽己所能参与献血,最好从再次献血时开始捐献机采血小板和血浆,同时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 

  但是,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结合实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时不要献血:
  (1)四小时内没有用餐者;
  (2)献血前过度疲劳和困倦者;
  (3)认为献血会损害身体,极度紧张和惧怕者;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的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不足两周者;
  (4)接受风疹、狂犬病疫苗不足四周者,或一年内被狂犬咬伤,狂犬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不足一年者;
  (5)接受动物血清最后一次注射不足四周者;
  (6)半月内拔过牙或做过其他小手术者;
  (7)女士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8)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9)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10)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份者;
  (11)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12)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要参加献血:
  (1)性病、麻风病、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症、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 ,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 ,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8)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总之,无偿献血是健康适龄者才能参与的纯公益性慈善活动,只有身心健康、适龄、无不适,本自愿方可适量捐献;自觉身体有不适者,则暂时不宜献血;千万不要在自觉身心有不适的情况下,勉强自己参加献血;更不要勉强他人参加献血。勉强和引诱,不但会影响献血和输血的安全,还会影响无偿献血活动的持续发展。无偿献血,一定要遵守自愿无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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