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青海省血液中心 关于印发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05月11日 16:12

阅读: 4321

各支部:
  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委系统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纪检工作实际,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血液中心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支部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青海省血液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青海省血液中心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
  2016年中心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有关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卫生计生委18条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中心采供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
  (一)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做到听党话、跟党走,严格按规矩办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委和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切实抓好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和教育。中心党总支、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党员干部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内容,按照中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通用知要求,扎实做好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内容,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纪律约束。以“六大纪律”为准绳,坚持纪在法前,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党章、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意识,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以召开质量分析会、每周一安全大检查、不定期抽查等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违必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严格组织程序,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加强对总支、支部和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的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解决部分职工作风松散、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中心基建项目、物品采购、人员招聘、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要时间节点等关键环节,特别是掌管人、财、物等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要定期开展约谈和廉政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心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责任心不强,落实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决策部署及任务措施不到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整治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使问责成为制度、成为常态。
  三、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督促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卫生计生委18条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要人员,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突出对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扎实推进中心效能建设。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效能建设要求及中心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整治慵、懒、散现象,追究“为官不为”的责任,营造“为官愿为”的环境。结合“三基”建设,突出问题导向,真正把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献血者和医疗临床感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四、巩固“三转”成果,提高能力素质
  (一)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巩固“三转”成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执纪监督。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结合中心采供血事业发展实际,在基建项目、物品采购、人员招聘、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按程序和制度规定办理,真正把纪检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中心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为中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严格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督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责述纪述廉制度,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和内部监控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纪监督行为,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
  (四)提高能力素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大学习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业务技能、增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推进中心纪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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